重庆智汇广汽丰田4S店新建项目

2023-04-02

重庆智汇广汽丰田4S店新建项目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重庆智汇广汽丰田4S店新建项目已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智汇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建设资金 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重庆智汇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 招标编号: SCZFZB-2023004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重庆智汇广汽丰田4S店新建项目

2.招 标 人:重庆智汇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3.建设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石桥铺街道二郎路口第3幢

4. 工程规模及概况:改造面积3880㎡(其中:一层展厅、办公800㎡,二层办公650㎡,维修车间2430㎡(含备件仓库),建筑高度9.8米,混凝土框架、钢结构框架结构。

5.资金来源:自筹,出资比例100%

6.招标范围:全套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施工工作内容(具体以施工图纸、招标文件、答疑文件、招标范围、其他补充文件、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为准)。

7.工程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广汽丰田厂家验收标准。

8.工期要求:总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日期:2023年5月4日—2023年8月1日。

9.标段划分:1个标段。

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良好社会信誉及履行合同的能力,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为国家注册贰级(含贰级,建筑工程专业)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提供资格证书、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法人授权文件及身份证明。

3.投标人近三年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无违法违纪、无不良记录,未被列入广汇汽车服务公司黑名单,无不良行为事件发生。

4.外地企业必须承诺中标后一个月内办理各类备案登记(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5.投标人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上的失信名单,请投标人在该网站上下载报名日期内的信用报告。

6.投标单位与广汇集团各级管理人员存在亲属、特定关系的,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采购发包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在广汇汽车招采平台新注册公司,首次中标项目未竣工验收完成以前,不允许参与后期项目的投标报名。

9. 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网站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将查询到的企业登记信息、经营异常信息和严重违法信息真实结果打印作为证明资料。

 

四、投标人须登录广汇汽车服务电子采购系统(http://47.97.105.102:8011/)进行投标和开评

标活动,务必在投标报名截止前完成注册并获得投标资格,招标资料获取、中标结果将在本网公示。

 

五、网上报名方法:

1.首次注册供应商:可以通过登录“广汇汽车服务电子采购系统http://47.97.105.102:8011/”在导航栏“服务指南”→下载“供应商注册操作手册”和“供应商注册操作视频”按照要求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方可选择项目报名;

2.已注册成功的供应商:可通过登录“广汇汽车服务电子采购系统http://47.97.105.102:8011/”直接对正在报名的项目进行申请参加报名。如有疑问请咨询广汇汽车电子平台技术支持董海锋028-60665498。

 

六、报名时间和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1.报名时间:自2023年4月3日上午9时00分至2023年4月7日下午17点00止。

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2.1电子发售: 有意向的投标人须在报名时间内将文件费以转账方式转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以银行到帐日期为准)。文件费必须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出,不接受个人缴纳。

户  名:四川中砝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成都红牌楼支行

账  号:1171 5451 0581

税  号:915100007469246729

2.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缴纳时须备注:**项目的文件费。未按要求备注,造成不能及时开通投标权限,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3 文件费如需开票,请在开标结束后3日内将开票信息、发票邮寄地址、收件人联系方式等信息发送至邮箱232624015@qq.com,开票联系人:肖女士:13648099594,过期不候。

3.招标文件获取权限:投标人网上报名成功并交纳文件费,经招标代理人员在广汇汽车服务电子采购系统确认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和招标资料,同时开通投标人的下载权限。

  • 招标文件下载:报名成功后,可以通过“问题澄清”渠道下载
  • 广汇招采平台投标权限:投标单位报名成功后,按照招标文件按要求及时缴纳投标保证金,经招标代理人员确认到账后,开通投标权限。

6.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广汇汽车服务电子采购系统成功递交所有电子投标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汇汽车服务电子采购系统http://47.97.105.102:8011/、广汇汽车官网http://www.chinagrandauto.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代理联系人: 肖工    电话:13648099594

2.招标人联 系 人: 何工    电话:028-60665450

 

九、投标单位的投诉、举报渠道

1.信件举报

将检举、控告及申诉的问题通过书信形式,邮寄至举报受理处。邮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正兴镇隆祥一街88号广汇城1号楼5楼,收件人:广汇汽车风险控制与审计部。

2.电话举报:固定电话:028-60665498。

3.电子邮件举报:广汇汽车检举邮箱:cgajianju@chinagrandauto.com

4.当面举报:当面举报:通过上述方式预约后,当面向纪检工作人员举报。“清风广汇·直通车”信访举报方式  通过广汇官网www.guanghui.com-清风广汇·直通车栏目留言。

5.广汇集团招采监督管理中心监督投诉渠道,信息如下:邮箱:xjguanghuits@163.com

电话:0991-2365012  028-60665703 

特别提示: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请及时登陆“广汇汽车服务电子采购系统”查看关于本项目的相关资料。      

                                                     

 日    期: 2023年4月3日